真·探088案丨警惕,ETC诈骗换上新“马甲”!误点不明链接,青岛一市民信用卡被刷1万元
2023-03-31 05:59:13来源:大众报业·半岛新闻

半岛全媒体首席记者 刘玉凡 实习生 陈倩

眼下,途经青岛各高速公路的车主发现,收费站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转而开具电子发票,但这也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近日,青岛市民任先生就收到了一条短信,称“ETC需开启无纸质改电子票,未开启将停止使用”。任先生点进短信中的链接后,根据网站要求填写了个人信息,最终却发现信用卡被“刷”走了近1万元。目前,任先生已就此事报警。

市民收到的诈骗短信


【资料图】

点开一条短信链接,1万元莫名“刷走”

“我家老人最先收到了这条短信,因为车里的ETC是我办的,老人就把信息转给了我。”3月25日,市民任先生收到了老人转发的这条短信,短信中称,根据最新的政策,纸质发票将改为电子发票,ETC需重新绑定身份信息。任先生考虑到现在高速公路收费站确实在推行电子发票,为了不影响家中老人出行,他决定尽快绑定这一信息。

于是,任先生点进了短信中的链接,登录后任先生发现,页面显示确实是“ETC网站”,需要他输入手机号、身份证、绑定银行卡、输入车牌号等个人信息。由于时间匆忙,任先生未意识到登录的是否是官方网站。不过,考虑到银行卡不在身边,任先生决定下班回家后再进行操作。

3月25号晚上8时许,任先生用手机再次登录网址链接,期间,任先生根据网址的要求,依次输入验证码等个人信息,绑定个人银行卡。操作完毕后,任先生等待了一两分钟,页面跳转后显示绑定失败,需要重新输入验证码,于是任先生又输入了一遍,接着手机便弹出一条银行卡信息,显示任先生的信用卡额度为5万元。“当时正在看孩子,没有多注意。”任先生说,后来孩子哭闹,他放下了手机,终止了信息填写过程。

3月28日,任先生在信用卡账单中发现,3月25日,自己的信用卡多了两笔消费,近1万元莫名被“刷走”。这时,任先生意识到,他收到的短信很可能是诈骗短信,当晚点开登录的也并不是官方网站。

市民两笔钱被刷走

涉事公司称“不知情”,目前警方介入调查

记者了解到,事发后任先生立即拨打了银行客服电话,一方面说明信用卡被盗刷,希望银行能查询后,终止交易。任先生的平安信用卡账单明细显示,3月25日,任先生一共产生了两笔信用卡消费,其中一笔4985元,另一笔4995元,交易商户显示为沈阳市一家食品公司。“后来我联系这家公司了,他们就说不知道这件事。”任先生无奈地表示。

3月30日,记者也拨打了沈阳这家食品公司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并不知情,“进到哪个账户了?我没有收到(钱)。”

“现在还是希望能追回这两笔损失。”任先生说道,同时,他也希望能通过自己的经历,提醒更多的市民不要轻信类似的短信,更不要点击短信中的链接,以免上当受骗,遭受损失。目前,任先生已就此事报警,警方已受理此事。

市民两笔钱被刷走

ETC诈骗换上新“马甲”,警惕钓鱼网站风险

记者了解到,利用ETC信息实施诈骗的行为并不是个例,今年央视“315”晚会上就曝光了不法分子通过“ETC卡禁用”对消费者进行诈骗的骗局。近年来,很多不法分子通过“ETC卡禁用”等骗局,诱骗消费者登录钓鱼网站对其进行诈骗,自ETC普及以来,各式各样的诈骗短信层出不穷,不法分子冒充“ETC中心”、“高速管理中心”、“交管局”等机构,通过发送短信“ETC过期认证、系统升级、失效激活”等内容,并附带业务办理的网页链接,诱骗用户点击链接。

记者调查发现,任先生遭遇的“ETC短信诈骗”并不新鲜,但却披上了一层新“马甲”,不法分子利用了近期各大高速公路收费站纸质发票换电子发票的信息,“新瓶装旧酒”,让广大车主麻痹大意,稍有不慎就可能掉入陷阱。

对此,青岛反诈中心曾指出,短信中的链接打开后看似是正规的官方网站,实则是诈骗分子仿照官方网站制作的钓鱼网站,受害人一旦输入自己的证件号码、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之后,不法分子就会从后台获取受害人填入的银行账户信息,从而转走受害人账户里的所有钱款。并且,不法分子故意在短信中加入“办理截止日期”、“永久禁用”这些给人紧迫性的字眼,让大家不假思索点入认证链接,上当受骗。

青岛反诈中心在此提醒大家:请大家提高警惕,注意甄别消息来源和真伪,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个人权益和资金受损。请不要随便点击或拨打不明来历的链接和电话,接到有关语音电话或短信时,切记不能透露个人金融账户信息及身份信息,更不能按其提示进行转账汇款等操作。不法分子会冒充高速ETC、银行、工商等部门发送虚假短信,切记不要点击短信中的不明链接,有疑问可直接拨打社保局、银行等官方热线查询。

链接:电子发票如何开具?

3月30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高速客服电话,客服人员表示勿轻信此类短信。此外,记者从山东高速出行信息官方微信获悉,按照全国联网高速公路人工收费车道通行费发票电子化工作部署,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山东省高速公路人工收费车道使用通行费电子发票的通告》,2023年2月20日起,山东省高速公路收费站人工收费车道(含自助缴费车道)将陆续启用通行费电子发票,具体时间以收费站告知为准。

已启用电子发票的收费站,人工收费车道(含自助缴费车道)将不再提供纸质发票,驾乘人员可通过“山东省高速公路人工收费电子发票小程序”“票根小程序”或“畅和通APP”开票渠道(简称“开票助手”)开具电子发票。一次行程开具一张PDF文件格式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不可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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